2021年东城区“文菁计划”征集公告
为坚持“崇文争先”发展理念,促进区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根据《东城区“文菁计划”实施办法》(东政发〔2019〕8号),东城区向社会公开征集“文菁计划”支持企业及项目,主要包括高成长型企业奖励、市级“投贷奖”配套奖励、市级“房租通”配套奖励、项目补助四种支持方式,每家企业仅可选择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请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方向与要求
高成长型企业奖励报时间
1.支持方向与支持额度
对在北京市东城区内主营业务为游戏动漫、互联网广告、数字出版、影视传媒等范围内的高成长型文化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对达到高成长型文化企业标准,且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区域经济贡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同时,对达到高成长型文化企业标准,且2019、2020年两年累计获得经国家、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超过2000万元的高成长型文化企业,可申请获得融资总额1%的资金奖励。
以上两项奖励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内,依法在北京市东城区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1年度支持名单公示之日前);
(2)高成长型文化企业须满足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速20%以上,具备创新能力较强、融资能力较强、收入增长较快、服务产品领先等特点;
(3)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本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自主选择政策兑现方式。
3.征集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9日。
4.申报材料清单
(1)《2021年东城区“文菁计划”——高成长型企业奖励申报表》盖章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至2020年三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
市级“投贷奖”配套奖励
1.支持方向与支持额度
对北京市东城区已获得2020年度北京市“投贷奖”政策资金支持的文化企业给予区级专项资金配套,配套金额不超过获得市级补贴金额的20%。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依法在北京市东城区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1年度支持名单公示之日前);
(2)已获得2020年度北京市“投贷奖”政策支持的东城区文化企业。
(3)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本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自主选择政策兑现方式。
3.征集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9日。
4.申报材料清单
(1)《2021年东城区“文菁计划”——“投贷奖”和“房租通”配套奖励申报表》盖章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0年度北京市“投贷奖”政策资金支持批复扫描件或资金拨付到账证明材料扫描件。
市级“房租通”配套奖励
1.支持方向与支持额度
对北京市东城区已获得2020年度北京市“房租通”政策资金支持的文化企业给予区级专项资金配套,配套金额不超过获得市级补贴金额的20%。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依法在北京市东城区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1年度支持名单公示之日前);
(2)已获得2020年度北京市“房租通”政策资金支持的东城区文化企业(截至2021年度支持名单公示前,企业注册关系、税务关系须迁入北京市东城区内);
(3)获得资金支持的租用办公用房须在东城区内;
(4)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本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自主选择政策兑现方式。
3.征集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9日。
4.申报材料清单
(1)《2021年东城区“文菁计划”——“投贷奖”和“房租通”配套奖励申报表》盖章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北京市“房租通”政策资金支持批复扫描件或者资金拨付到账证明材料扫描件;
(4)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项目补助
1.支持方向与支持额度
(1)内容创作生产类: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出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重大影视作品创作项目。围绕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彰显东城文化底蕴,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创作表演、数字内容及出版服务项目。
(2)创意设计服务类:依托东城区文化资源,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和设计研发类项目。推动东城区老字号企业彰显文化价值、提升整体形象、创新文化产品、培育发展动能的创意设计项目。推动东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产业项目。
(3)文化投资运营类:通过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打造创新能力突出、发展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度高的文化产业园区项目。
(4)文化创新平台类:提升文化产业规模总实力、行业引领力、平台集聚力、创新创造力和发展带动力的艺术品拍卖及代理全产业链的服务平台、动漫游戏数字内容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互联网广告服务平台项目。
(5)“文化+”融合发展类:聚焦全国文化中心核心承载区的功能定位,推动东城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文化+金融”“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商业”“文化+体育”“文化+中医药”的产业项目。
(6)对外文化贸易类:体现北京文化特色,彰显东城魅力形象,打造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搭建较强辐射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平台,提供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面向国际市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审定后投资额的40%。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内,依法在北京市东城区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1年度支持名单公示之日前);
(2)截至到申报日期项目已完成;
(3)项目实施周期须为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
(4)如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责任或投资比例最大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5)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本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自主选择政策兑现方式。
3.征集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一)列入北京市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
(二)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侵权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不良信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涉及重大税务案件或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享受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或申报单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五)相同内容项目已经获得我区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
(六)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东城区文化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11月15日